业务对象与DTO的关系

在我理解业务对象是一个系统的基础,就像盖房子中的砖头,砖头的形状变了搭建房子的方法也就改变了,同样业务对象的结构改变了,系统的架构和设计也就改变了。所以应该是设计的基础。
再来说DTO,字面理解看,data transfer object,数据传输对象,我理解主要是在多层开发的时候,各个层次传输的对象,因为各个层次接收到的数据对象不同,需要一个统一的对象来管理这些数据,比如struts中数据在actionform中,而在hibernate和ejb中,数据的对象在pojo或者entity bean中(不知道这么说对不对?)

但是,对于系统来说,一般是只有一套DTO吗?也就是各层次直接传递的是一套DTO,还是有多套,如果有多套是否复杂?(我还没见过)

最重要的问题,也是现在困扰我的问题就是,这两个东西的关系是什么?能否合并成一个,也就是就是个对象,分析靠它,各个层次传递也是它?

我个人理解,实体类和actionform都是数据传输对象
实体类是在数据层和逻辑层之间的传输对象

actionform是在VIEW和逻辑层之间的传输对象

他们各自有各自的分工!!

这是我的个人理解,,如果不对,请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