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据权限设计讨论

关于这个话题应该是老话题了,在下经历了现在的项目,大体是这样设计的:
在系统中有个配置,配置的结果是把查询条件拼成where话句的条件保存,等要查询到此对象时再去取相应配置的条件进行查询,这样的话跟数据库耦合无疑相当高。在下也曾经考虑到用代理来做控制,但是在碰到这种情况下没有了思路,希望在此得到大家的帮忙:
如果查询时在数据库端原来就用到了left join,那么用代理怎么合理去设计呢?比如A领域对象对应的表是A,B领域对象对应的表是B,我们在使用代理时分别都有对两个领域对象进行权限控制访问。但是当有个地方的查询是查询A表 left join时,我们的代理好像就控制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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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贴被taishanglaojun于2009-01-10 16:35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