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在想,DDD提倡的设计是否与高楼的设计一致,可以有电梯直达各层,但是会有严格限制如只上不下、只读不改(就像此处的PAGE对象),而其他的只能严格走楼梯,不能跃层呢?
请大家扔砖。
[该贴被javylee于2009-06-12 11:44修改过]

我个人认为是不能允许这样的电梯存在的。如果今天为了一个page你可以从上而下,那么明天又会为了什么东西从下而上,这样就造成了混乱。学习面对对象的设计的时候一个总的宗旨就是“高内聚,低耦合”,所谓低耦合就是要减少无关对象之间的关联,特别是分层之后,跨层的设计应当尽量避免。

Acoder可否把你的分页代码贴一下,或者把你的分页设计思想透露下?谢谢

我没有什么分页的代码,一般不用,不过我觉得思路应该集中在对象列表的处理上,这样才能将DB脱离。其实如果不做web开发,DB并没有感觉中那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