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D建模与流行框架的矛盾
自从学习DDD后,我开始抛弃过去整页的setter和getter,不断细化对象,但是我发现一个问题,比如值对象,因为DDD明确说了值对象是不可更改的,所以setter方法应该是不需要的,于是我们顺理成章地把它们清除,这样便带来一个问题,我依稀记得hibernate要求有成对的setter和getter方法(有段时间没用了,记错了请见谅),那这明显违背DDD原则了,目前我能想到的办法就是用jdbc,如果有其他更为灵活的ORM框架还望推荐啊!
不仅仅是值对象有这个问题,比如实体中的方法名,我为了取得更加有意义,只好背离框架的规范,但这又是一个矛盾,哎,实在是纠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