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T的疑惑
最近在用REST尝试性的做点小东西,遇到点疑惑,如下:
REST把系统所有的东西都抽象成资源,而OO是抽象成对象,资源表示了对象中的属性,但对象中的方法呢?该如何表示?
比如:
一个单据的审批动作,审批应该是单据这个对象的方法,那我如何在REST的URL来表示这个方法?
如果把审批放在URI中如:/单据/101/审批,又不太和谐,毕竟URI中的都是名词,突然出现了动作,就与REST不符了
现在想到的一个简陋的解决方案是:通过对单据这个资源的审批状态的更新操作,在更新时触发审批操作。这里有点像是事件性质的了...
不知是否有更好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