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很同意'快'而不重'质'的说法,DDD,DCI,Color,pattern都是方法论,目的是让我们能在分析,设计,开发过程中能更好的全局的做事;如果你的老板告诉你‘明天要交货,交不了就滚蛋’的时候,你作为一个leader,职责是分析出可行性,包括人,产品,时间,特别是质量,各自的风险和存在的问题。这种快,最大的一个风险,还不是加班,而是质量,而保证质量的一个方法就是测试用例,那么如果你能接下来这个工作,说明了你一定有别的方法能保证质量,比如能力强的开发人员,比如现场客户直接参与测试,等等。但是,他们不冲突,举个简单例子,测试用例也分很多种,很多级别,如果没有时间写很详细的,那么关键的测试用例是不是也可以保证80%的质量?这些都是方法,不是对立的。
回过头来,谈谈快和质的问题,常常被人用来诟病某方法论是否可行,其实这是2个问题,方法论是方法论,就像法律不一定在各种场合,都是合人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