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说的情况,继承很多人是不会用的,起码我不会这么做,我会用组合。
前面banq说的很清楚了,某人在公司是什么角色,在家什么角色,不同角色特性和行为都不同。这种情况,不能用继承。
当然,具体用继承还是组合,最终看需求。在各方面的要求中,达到平衡,用什么方法都可以。

菜鸟说下看法
1.对于问题本身,人跟车正常来说是一对多的,正常应该是把关系建立在车那个类上,车有一个主人的属性
2.对于变化来说,以我微博的一年多工作经验,需求变化我始终致力于能够尽量不修改原有代码, 最好就是在原有的结构上增加新的模块, 增加新的代码,而不去修改原有的, 如果能做到这样我就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