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领域驱动设计出来的的类上使用JPA注解是否可行?我们知道领域驱动模型分应用层,领域层,基础设施层等,如果在领域类上使用JPA注解的话,那领域驱动模型岂不是在基础设施层了?
领域类是否可以用做DTO(数据传输对象)呢?
[该贴被abel于2015-03-25 15:22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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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保存的事件,不是状态,因此不能用我们通常理解的事务实现技术如回滚等实现,回滚是状态的回滚,而我们注重的是导致状态的事件,也就是原因,事件是因,状态是果,事件记录了以时间为顺序的逻辑因果关系,事件通过回放等方式实现类似回滚的事务机制。同时,ES也适合跨分布式实现事务机制:
使用Apache Samza对数据库进行彻底的"调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