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赢得十年Java官司:复制Java SE API到移动系统重新实现属于合理使用


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谷歌复制Java SE API是合理使用
 
黑客新闻网友讨论:
重新实现API是软件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合理使用。
 
这是保护互操作性和兼容性的胜利,与Google与Oracle无关!
 
“合理使用”意思是:Android(用于智能手机)并没有直接与Java SE(用于笔记本电脑和台式机)竞争。表明Android是其他Java用途的可行替代方案。
 
归类为合理使用的一类行动描述了这样一种情况:即社会可以在不破坏鼓励创新的情况下放开版权,为社会带来实质性利益。一个经典的例子是引用某个书籍进行讨论。思想的自由交流极大地丰富了社会,同时不鼓励取代阅读原文。
 
Android(至少,在切换到OpenJDK之前的版本)与Java SE程序并不完全兼容源代码或二进制文件,实际上,谷歌之所以不能获得Java SE许可,是因为Sun坚持要首先将Android锁定在兼容性方面。因此,这完全代表了现有合理使用先例的扩展:现在,合理使用不仅适用于为实现互操作性而进行的完全重新实现,而且还出于程序员的方便性而适用于部分重新实现。
 
Google重新实现了用户接口API,仅采纳了投入新的、变革性的程序中所需要的功能,因此Google复制Sun Java API是对Java的合理使用。
 
这是软件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律决定之一。美国最高法院基本上是挽救了整个软件行业(以及FOSS项目),使其免受版权巨魔的破坏。
 
这将为重新实现API的人们打开一扇大门。特别是,社交媒体聚合器(一个用于显示Twitter,FB,Instagram等的应用程序)可能具有新的保护措施。
 
我认为将重点放在合理使用上会更好。这意味着即使您可以对该API进行版权保护,也没关系,因为其他人可以重新实现它。
 
对于计算机代码,多数派还是认为使用0.4%的代码可以视为合理使用。在电影,教科书等中,我认为(尽管我不确定)应该也有一个先例,可以在合理使用条件下复制(复制)高达5%的产品,用于批评,学术分析等。
 
这是好事。复制API的能力可以带来更多竞争,可以提高服务质量,因为其他API可以提供类似的功能,并且由于可以更轻松地从一种服务迁移到另一种服务而可以强制进行改进。
我确实看到的一件事是,可以防止开发算法内部的敏感和昂贵的工作泄漏到API中。我再说一次,除了赢得开发者之外,别无他法。从根本上来说,API是用来完成工作的,如果开发人员不需要知道实现细节,我总体上认为这对使用API​​的开发人员来说是一个胜利。
 
虽然结果令人大为放松,但我认为这并不像我注意到一些头条新闻(和评论员)所声称的那样具有决定性。
一个悬而未决的大问题是“ API是否具有版权?” 法院回避了这个问题,而是着眼于它是否合理使用,就是说,这种情况确实建立了一个先例:如果您复制API主要是为了匹配接口,以便开发人员可以重新实现它,那么您就处于合理使用的范围内。
谷歌复制这些API代码行不是因为它们的创造力或美观,而是因为它们可以使程序员将其技能带到新的智能手机计算环境中。
总而言之,我认为这是一场胜利。
 
Google的复制增加了Java的价值,但是复制API时通常情况并非如此。
特别是如果我试图创建一种与您的产品竞争的产品,并且出于互操作性的目的复制了您的API,那么我很难要求合理使用。因为我的产品直接减少了您产品的市场。
举一些历史上重要的例子,Microsoft从Netscape复制了JavaScript的API,Microsoft从Lotus 1-2-3复制了Excel的API,从Wine复制了Windows的Linux的API,结果是Netscape倒闭了,Lotus 1-2-3停产了,Linux变得更流行了。
   
现在是否可以复制x86接口并避免为指令集向Intel或ARM支付许可费吗? 
 
在编程世界中,复制粘贴与写书并不相同,编程本质上始终是功能性的。
 
我认为将编程接口与电影脚本(艺术作品)进行比较是不公平的,该编程接口更类似于设计房屋的水暖建筑等。是的,写得很好的API可以被认为是艺术,但是通过管道的类比,“模仿者”将确保将相同的管道连接到位于相同位置的马桶。于墙后面发生的一切都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