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如何实现去中心化? - a16z


权力下放可以被认为是跨越三个不同但相互关联的元素的单一设计挑战:技术、经济和法律。了解这些元素的差异是设计 web3 系统的关键,因为关于一个元素的设计决策会影响其他元素。

技术性分权
技术性去中心化主要与web3系统的安全和结构机制有关。可编程区块链背后的核心创新是,它们可以通过提供一个无许可、无信任和可验证的生态系统来支持技术上的去中心化,在这个生态系统中,价值可以被转移,而且更重要的是,web3产品和服务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

这意味着产品和服务可以被部署和运行,而不需要可信的、中心化的中介机构来操作(或从它们下面拉出地毯),从而打开一个巨大的可能性世界。由于这些原因,技术上的去中心化是其他两种类型的去中心化的基础:经济和法律。

banq注:这里有一个视角盲点,技术上的去中心化是真的,但是技术是工具,技术被公司组织作为工具使用,那么这个公司组织就成了中心化点,无以为用,有以为利,去中心化已经被利用啦!这篇是投资机构的文章,假设前提一旦有问题,由此引申推理出的经济和法律去中心化就不成立了,当然为什么投资机构愿意冒险投入这个行业?因为风险和机会是等价的。

经济权力下放
经济去中心化与网络3系统的经济有关。可编程区块链(如Ethereum、Solana和Avalanche)和数字资产(如ETH、SOL和AVAX)的出现,解锁了开源和去中心化系统最终拥有自己的去中心化经济(即自主自由市场经济)的能力。

现在,支撑web3的技术使得创建更复杂的开源和去中心化系统成为可能,并使去中心化的经济围绕它们形成,这将使web3的产品和服务能够与web2的产品和服务竞争并最终超越它们。

web3系统的建设者可以通过谨慎的设计决策来促进去中心化经济的形成,从而使他们的系统从广泛的来源中获得 "价值"--无论是信息、经济价值、投票权,还是其他形式,并根据他们的贡献在系统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公平地分配这些价值。为了实现这一目标,web3系统需要将有意义的权力、控制权和所有权赋予系统的利益相关者(通过空投、其他代币分配、去中心化的治理等)。这反过来又鼓励利益相关者贡献有意义的价值,因为他们对自己的贡献如何被对待和奖励有发言权。

法律上的去中心化
法律上的去中心化与web3系统的合法性有关。在这篇文章中,我主要关注美国的证券法,它决定了web3系统如何以及是否可以利用他们自己的本地数字资产。虽然没有 "合法去中心化 "的成文标准,但对美国证券法、判例法和美国证监会指南(包括美国证监会2019年4月的明确指南)的第一原则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制定一个实用的标准。

首先,美国证券法通常旨在为证券交易创造一个 "公平竞争的环境",限制那些拥有更多信息的人利用其他信息不足的人的能力。这就是信息不对称的原则,美国证券法通常通过应用披露要求来消除某些证券交易中的不对称。该原则在Howey测试中发挥了作用,这个主观测试决定了美国证券法是否应适用于数字资产交易,其中有(1)资金投资(2)在一个共同的企业(3)有合理的利润预期(4)主要基于他人的管理努力。第四条原则旨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因为我们相信,如果存在对 "管理人的努力 "的依赖,信息不对称的风险(管理人与外部人员)可能很高,因此可能需要适用证券法。

基于上述和SEC的指导,我们可以推测,如果一个web3系统能够(a)消除出现重大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b)消除对他人的基本管理努力的依赖,以推动该企业的成功或失败,那么该系统可能是 "充分分散的",从而适用美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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