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q, 关于您的Chain of Responsibility模式的一些想法

Banq:
在你的设计模式Chain of Responsibility中,你写了三种对比方案,我觉得你第二方案与第三方案比较相似。

只不过第二种用了三个接口,如果这三个接口都继承同一标识接口的话,简化一下不就是你的第三种方案吗?

若象你把所有的不同的request handle放在一起做为参数,这样的确只用一个构造函数就够了,但客户端处理的时候岂不麻烦?(所有的handle都得写出来,恐怕不方便吧!而且好象也不合理)

如果不对,请您海含。

多谢, 你讲得有道理。

斑竹您太客气了,在这坛子里已有两个星期了,收获不少,真是多谢您这位出色的领导! 只是真心希望大家在坛子里能再积极些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