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D中关于实体的概念不太明白,请指教
《Domain-Driven Design》中对实体有这样的话:
对于实体而言,我们关注的重点不是它们的属性或行为,而应该把繁枝茂叶从定义中剔除出去,只留下那些固有的特征,特别是那些用来惟一标识对象,以及经常用来查找和匹配对象的特征。只加入核心概念所涉及到的行为,以及行为需要的属性。
本人对其中所说到的 “核心概念所涉及到的行为”不太明白,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行为? 比如说 人 是一个实体,那 吃饭 是不是就是应该加入的行为?就应该被封装入实体中? 那 打架 是不是核心概念所涉及到的行为?
哪位大哥能不能举几个更具体的例子?如果能用jivejdon中的例子那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