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摸到点门,不过还是说得太乱了.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个变量x的值不断变化,第一行是值,第二行是时间
x: 1,2,4,5,10,11,13,15
t: 1,2,3,4, 5, 6, 7, 8
可以定义这样一些事件:
A: x增加
B: x倍增
C: x超过9
当系统刚刚进入到t=3的时刻时,事件A,B发生了,这个是用现在时的时态来说的,可以对这个事件进行响应.
而如果在t=8的时刻看这个系统,同样可以说,在t=3的时刻,事件A和B发生了,但这个是过去时态,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
事件同样可以经历一段时间,比如定义事件D:
D: x从2增加到10
这个事件D经历了t=2,3,4,5四个时刻
1 事件是状态的变化模式
它同样是一个事实,但这个事实不可能成为原子事实,而只可能被规则所推导出来.所以,往数据库中插入一个事件的做法不可取,能被插入的只能是事实.
2 事件有现在进行时态和过去完成时态
对事件不同看法的上下文就是当前的时刻
3 事件不一定是某个时刻发生的,而可能经历一段时间.
4 动作会改变世界的状态,比如插入或修改一条事实,也就是改变数据.所以,都会有一个事件对应于某个动作,但事件和动作的性质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