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经审核的不能删除
2。已经审核的 可以标记为 未审核,好像oa流程中的打回重审。所在板块版主/有超级权限的人可以 标记未审核
3。未审核的 发布者自己可以删除/所在板块版主可以删除/有超级权限的人可以删除
1。应该算一种业务规则
2/3算 业务马?
如果算,那就在帖子类的 remove方法中 ,来验证 是否版主/超级权限/发布者自己?
还是做个removePost服务,再这服务中 验证,然后再调用 帖子的 remove方法,该方法中的业务就是,已经审核的不能删除
还是应该怎么做才好?
1。应该算一种业务规则
2/3算 业务马?
如果算,那就在帖子类的 remove方法中 ,来验证 是否版主/超级权限/发布者自己?
还是做个removePost服务,再这服务中 验证,然后再调用 帖子的 remove方法,该方法中的业务就是,已经审核的不能删除
还是应该怎么做才好?
如果这样的话,那定义新闻领域,必须要有类别管理者 这个对象
那么就认为,在类别的addNews()方法中,必须要把 类别管理者和类别之间的业务完成,比如,是否能管理这个类
如果这样定义的话,难道这也不能算新闻领域的 具体业务?
算不算业务是不是看,是如何定义领域中的对象的?还是咋地,实在糊涂,请教大师解答
也可以阅读英文的 XACML规范,由OASIS组织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