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D中实体对象和值对象的区别困惑?
最近在看DDD,对其中描述实体和值对象的区别有点困惑。“实体是可变的,而值对象是不可变的”对值对象的说法有些不明白,是说值对象一旦创建了就不能改变值对象中的属性的值么?另外作者说在一些性能领域值对象可以复用,但又说值对象不能改变。这说法是否是冲突的?这个不能改变到底是不能改变什么? 我的想法是如果一个值对象要被共享,那么它的值应该不能被改变。如果不需要被共享,那么它就应该可以被改变。不知道理解的对否。请教各位达人。
[该贴被dongnan99于2010-01-27 17:44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