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I与DDD


来自Kamil Toszek一篇DCI与DDD结合的文章:
我正在实践领域驱动设计方法,它有一些很好的部分比如有界上下文(模块分离很好 - 每个模块代表上下文边界),还有一些 - 对我来说 - 不是那么好的部分:领域富血模型。
DDD说实体的功能应该是该实体的一部分,这导致具有许多功能的类在不同的上下文中使用,打破单一责任规则。例如,如果我是一个实体:一个“Person”,我想要纳税,那么"Person"会获得payTaxes功能,现在,如果我想和儿子一起玩,那么"Person"会得到playWithSon函数,Person类将具有许多在上下文方面彼此无关的函数。

DCI代表数据,上下文,交互,这个想法是应用程序可以在数据(软件是什么)和功能(软件做什么)之间分开,DCI表示该模型应该是贫血的,但您可以将角色应用到您的模型,从而为你的模型(可切换)这个角色具有的功能。如果一个Person类只有基本属性,将TaxPayerRole这个角色作为构造函数的入参来接受,并为在某些上下文使用场景中提供TaxPayerRole的功能(用例);也可以将DadRole作为入参接受。

正如Robert Martin写道:“您的架构会大声喊出它的功能,而不是依赖它正在使用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