凿壁偷光是偷窃吗?


有一个哲学实验:一位书生想读书,但夜幕降临,天黑得看不见了。他是一个吝啬的人,不想承担灯的油钱。就在这时,读书人的邻居点亮了自己的灯,因为他们也想读书。邻居家的灯把光投射到街上,也投射到邻近房屋的窗户上。正是这样,书生才能通过这种光线阅读他们的书。书生很高兴可以享受这种光的好处,而无需自己承担油钱。
根据一个合理且无争议的定义,偷窃是拿走不属于你的东西。但这个定义就足够了吗?这位书生正在从不属于他的东西中获益,但是,与此同时邻居并没有失去这种好处。邻居仍然可以阅读他们的书,所以他们的情况也不会更糟。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简单地拿走不属于你的东西是偷窃的充分条件,还是仅仅是必要条件?邻居也必须被剥夺某些东西才能使这成为盗窃案吗?
使用简单的博弈论矩阵,书生是搭便车。他们没有为设施的提供做出贡献(在这种情况下是光),但他们正在窃取该设施的好处。当搭便车者人口过多时,社会会陷入困境,尽管这通常是理性自利代理可能会选择采用的立场。
早在 2007 年,哲学家朱利安·巴吉尼Julian Baggini)看到了广泛窃取共享WiFi的情况,凿壁偷光就在新一代人中得到了重新传播。
如果你在广泛传播某些东西,作为一种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方式,你有任何理由反对其他人也使用它吗?
 
黑客新闻讨论
这是经济学家长期讨论和理解的正外部性:英国经济学家 AC 庇古在发展外部性理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理论考察了一些活动的成本或收益“溢出”到第三方的情况。当它是强加给第三方的成本时,它被称为负外部性。当第三方从他们没有直接参与的活动中受益时,这种收益被称为正外部性。
作者将灯的光线与使用邻居的 WiFi 进行了比较。这不是一回事。
当您使用邻居的 WiFi 时,您正在消耗该连接上可用的有限带宽的一部分。邻居受到负面影响。您也在与他的硬件进行交互。这与收集一种你的邻居自愿释放到世界上并放弃的光能量是不同的。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一位同事,他读完报纸后会撕掉并扔掉报纸,这样其他人就无法免费获得他所支付的费用。
 
在犹太法律中,有一种范式,称为“此者有利,此者未失”。从本质上讲,这个想法是,如果您正在享受属于别人的东西,只要他们不会因您的使用而丢失任何东西,这并不构成偷窃。
这适用于凿壁偷光,有趣的是,也适用于盗版。这个想法不适用于 wifi:性能与连接的设备成反比。
 
力所能及的时候不回馈是贪婪,而不是盗窃,但是现在我们鼓励贪婪。
 
IP类似凿壁偷光的光:就其性质而言,它可以产生更多的光同时,原来的光不会减少。
  
中国人认为故事中的男人好学,这个成语其实是用来赞美那些在艰辛中也从不停止学习的人。
 
这让我想起了FAANG公司和大型ISP之间的纠纷。ISP 说“您正在免费从我们的网络中受益!付钱给我们!”。像 Netflix 这样的公司说“没有我们的服务,没有人会想要宽带。也许你应该付钱给我们!”。
 
凿壁偷光是偷窃,因为提供照明的公司可能会破产,这会让您的邻居失去照明。如果你免费赠送版权,你就会贬低市场上的服务,如果实际购买者看到其他人免费获得它,他们也不会愿意为此付费。这取决于你的动机和情况。如果你这样做纯粹是为了给对方带来负面影响,这不是一件很善良的事情。如果您这样做是为了保持服务的市场价值,以便您可以收取费用,那很好。
 
最常见的例子是,如果在花园里种了一棵苹果树,其中一根树枝伸到邻居的花园里,邻居是否可以从那根树枝上摘苹果?
IANAL,但 IIRC 德国法律规定 1) 邻居可以收获苹果,2) 邻居可以要求树主锯掉树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