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 张三是经理,李四也是经理。经理就是一个共同可复用的(行为)特征。 ...
在我看来,你一直在说共性。我之前就说过特征是表现东西的,体现在说明上,经理不是说明张三,而是“是经理”说明张三,这点我点了很多次了,还看不明就算了。
至于你说的“状态特征”和“行为特征”,我真的完全看不出差别。
对我来说真正的“状态特征”和“行为特征”是:(我尝试我的角度来解析)
状态特征表现着有什么,是什么。“花有颜色”的“有颜色”,“花是红的”的“是红的”。
行为特征表现着做什么。“甲在跑步”的“在跑步”,“乙在行步”的“在行步”。
当然,这是我角度分析而已。我很少这样分的,因为他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具有不确定性。
关于你说的“特征”,我也不想再多加评论了。这个话题,喜欢的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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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简单说一下自己的理解,“谁被谁修饰“,前个“谁”指专名,后个“谁”指“谓词”。
<<前一个“谁”不一定是“专名”,例子:
一个鸭子死了。
该鸭子死了。
我认为是一个名词性短语。
哪怕是用动词,也是动名词,例子:
踢(Kicking)是一个高难度动作。(笑~,比方而已)
是否起修饰作用,我不太清楚,但起描述作用是肯定的。
[该贴被SpeedVan于2011-08-05 10:12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