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本evans的《DDD》,看书中的意思,好像是要用“充血模型”把领域逻辑放到Model里面,但是我看jivejdon的源码,model里并没有什么业务,主要的业务逻辑依然在service中。
在DDD中,Evans认为Service只有在业务逻辑无法很好的归类给领域模型的时候,才使用。
大概翻了一下DDD那本书,接触企业开发时间不长,企盼指导!
在DDD中,Evans认为Service只有在业务逻辑无法很好的归类给领域模型的时候,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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