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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构师资料教程
读贴有感。算法、数据结构和OO、设计模式,初学者的你还在怀疑吗?
其实我也是跟banq一条路的人,我开始弄算法,数据结构这些东西,在做软件发现一个软件不是什么循环、什么动规所能解决的问题,我自己不断地写子函数,不断的复用,原来自己正走向OO了,现在的软件设计不是一两个算法和数据结构所能解决的问题,其实是软件的复杂化做成的,虽全用算法实现可以,但那样是高代价的。当我
对领域驱动设计的初步认识(一)
首先声明,我只是看了《领域驱动设计精简版》和一些DDD文章(包括banq的),想谈谈自己的认识,如有不足希望大家指正。 “领域驱动设计”,顾名思义,首先强调的是”领域“。这个词不是指
对领域驱动设计的初步认识(二)
对于上一个帖子,大家有一些讨论。有人说“领域驱动设计”非常好,也有人说“领域驱动设计”有问题。其实大家都有道理,我针对大家的讨论进一步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先谈谈现实业务中的问题域模型
banq,希望不要做大师,做奇人就好!
感觉banq活着自己的java世界里,他的世界很大很深,却又什么都有没有!中国缺的不是大师,缺的是奇人,能够打破格局的人,你学的再好,在深,再精通也是拾人牙慧,替别人把老本发扬光大。你可以看看唯物主义,体会什么叫实事求是,学学什么叫创新,希望你和你的团队能做出像android,linux这样
对领域驱动设计的初步认识(六)
第一次看到banq关于JF的PPT时,我突然发现原来可以这样建模,领域模型是这样丰富,让领域对象充满了色彩。过去看到的OO都是“简单实体建模”:即从需求中挖出几个实体对象,然后填充属性,至于其它的东西只要会查询就行了。这种建模方式随处可见,实在
离开.NET
Leaving .NET .net社区者之间是没有协作的,这个社区是病态
关于.NET、Java和项目、产品
我是一个学Java的新手,但已经用.Net开发好几年了。当我发现对于一个系统从小型到中型,再想往上做的时候,希望能够做一个真正面向企业集成规模的软件时,突然发现微软的技术已经无法很好地支撑我想要的东西了。因为把业务真正拆分成不同可独立部署的业务组件时,在.net中
对领域驱动设计的初步认识(五)
一边看着Evans的书,一边学习jivejdon源码,同时印证着我的经验和想法后有这样一种感觉:DDD就像一颗闪光的明珠,但从目前来讲还不够完美。 这不禁让我想到一个问题:随着各种新的建模技
对领域驱动设计的初步认识(三)
首先声明,《领域驱动设计》对我来说只是一种建模技术,我讨论的前提是在面对企业多业务集成(如ERP、MES、HR、多项目、PDM、MRO)模式下的如何解决业务建模的问题。我提出的观点也许并不适合小项目甚至中型的单项目,因为技术架构和项目复杂度是相适应的。
对领域驱动设计的初步认识(四)
从我自身从事企业软件开发历程看,更注重一个“悟”字。由于个人比较喜欢看武侠和玄幻之类的小说,至今每天闲暇之余都是除了看资料就是看小说。从练武的角度看,大家总是在讨论“四色原型”、“类和职责分配、逻辑到底放在服务里还是领域对象里”之类所谓“剑招”的
面向对象 vs. 函数式编程
Object oriented vs. functional prog
对领域驱动设计的初步认识(八)
真有意思,讨论DDD了这么久,我们竟然连第一个D——“领域”的含义都没有达成一致。的确,Eric也没有明确地告诉我们。下面我谈谈自己的想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业务”和“领域”的关系。它
对领域驱动设计的初步认识(七)
DDD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是看了Eric的DDD以及banq的jivejdon源码后不禁又有了一些疑问。 "贫血模型"无疑是不对的,领域建模中的领域对象应该是有行为的。在jivejdo
Spring和Java EE 6又打口水战了
Raible Designs | RE: Moving from Spring to Java EE 6: The Ag
【外刊IT评论】Web编程是函数式编程
先声明一下,此文章只是本人转载的。本一直在jdon上潜水,近日在OSChina正好看到这篇文章,文中观点与Jdon上的大力弘扬的OO思想有点出入,大家可以看下老外的文章是否也靠谱。 任何一位在两个领域里——本地应用程序和Web应用程序——都做过长期开发的人
思想比技术更重要
从事.NET(C#)开发,处在一个以DB为核心的开发中,而周围人热衷于JS,LAMBDA,SQL,LINQ...技巧,某某技术.总觉得大家是在忙着 用什么砖头好, 怎么个砌好这块墙 , 怎么让房子冬暖夏凉, 公司或许会引进一些好用的砌砖工具, 好的砌砖方案, 但是怎么造, 终究是一个平房.现
在代码中引入这样的表达方式如何?
rationese是我正在开发的编程语言,弄一小段示例代码,展示如何在过程式代码中,使用逻辑编程的搜索方式,看看这种表达方式是否需要,有哪些用处。 示例1:var a[10];a[*]=0 *是通
给众大师所提倡的代码风格唱唱反调
现在已经有两个这样的论断似已成为共识: 1 简短的不重复的代码就一定强过啰嗦的代码。2 声明式代码一定强于命令式代码。 很可惜,这两个论断,在我看来,在不少的场合都不成立,反对的方式也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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