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小哥在五年级的时候开始努力学习如何用 HTML 设计网页,觉得学习HTML太难了,所以想开始发明自己的语言,首先需要发明语言编译器,自此花了大约10年!乐趣随之而来。
自从制作我的第一个编译器以来,我一直在以多种方式研究编译器:
- 在编译器之上构建了许多工具(例如,用于可视化最近编辑的Yestercode )。
- 编写了我自己的编译器教程系列(让我们制作一个 Teeny Tiny 编译器),该系列的浏览量已超过 100,000 次。
- 制作了无数深奥的语言(例如,支持并发、正则表达式和 HTTP 请求的Hofstadter !)
- 制作了无数的 Lisp 和 Forth 玩具实现(例如goforth)。
- 开始制作通用语言 ( Knox ) 并意识到所涉及的工作量。
- 教了一门大学课程,我们在其中学习了一个学期的 CPython。
Reddit网友风趣地说:
HTML确实超级难,但是学习掌握大概需要一周的时间,需要有更好的方法。
看来这位小哥兴趣是一种从小而上的兴趣,重新搞编译器,重新搞语言,不能说重复发明轮子,至少是有创新的可能,符合马斯克第一性原理。
但是学习编程确实需要方法,方法不同,南辕北辙,差之千里。